24岁男演员同母亲一起吸毒被抓时母子俩骨瘦如柴
“我和我母亲被抓的时候,尿检结果都是呈阳性,这没什么可说的。”周文面对镜头时说。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演员周文因为吸毒,已被山西太原晋源分局晋源派出所抓获,并被移交南京警方处理。
在曾经的热播剧《青岛往事》中
饰演承志的男演员周某
近日与他的母亲因涉嫌吸食毒品
被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晋源派出所抓获。
演员周某出生于北京,今年24岁,曾参演过《我的父亲母亲》《青岛往事》以及他自己曾主演过公益慈善电影《爱的天空下》等多部影视作品。
2019年3月中旬晋源派出所接到来自于南京警方的消息,称辖区内疑似有人以邮寄快递的形式贩卖毒品。
晋源派出所的民警对此线索非常重视,在很短的时间内便掌握了涉毒人员的身份,就是演员周某和他的母亲。
将他们抓获后,民警在其家中找到大量种植大麻的工具以及吸毒工具。
尿检结果显示,母子二人均为阳性,他们对非法吸食大麻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周某和吴某因涉嫌吸食毒品已被晋源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接下来将移交南京警方对其母子做进一步调查。
北青报记者根据关键词查询发现,媒体所指的周某为演员周文,其作品有《爱的天空下》《你是我的生命》《战争和人》《我叫王格格》《青春敬礼》《青岛往事》等。
他1995年出生,5岁时便参与电视剧、广告的拍摄,12岁出演了电视剧《西出阳关》,在剧中饰演了一个流浪儿童张小泉的角色,可谓是一名童星。
晋源派出所一名民警告诉北青报记者,周文是南京警方通缉的涉毒嫌疑人,警方在一周前将其和母亲抓获,两人目前已经被移交南京警方处理。
不管怎样,如今母子俩已吸毒被抓,希望今后能好好接受戒毒,重新做人。
盘点:那些被抓的演艺界涉毒艺人
陈羽凡
宋冬野
2016年10月12日,歌手宋冬野因涉毒被北京警方抓获。涉毒后的他发表道歉声明称,希望能以此事作为前车之鉴,让更多年轻人意识到涉毒危害,也让更多公众人物承担起社会责任。
尹相杰
尹相杰 资料图
2015年11月12日19时许,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在朝阳区某小区内,将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的嫌疑人尹某某查获。
经检测,尹某某尿检呈苯丙胺类阳性,他对其吸食毒品及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而这已是尹相杰第二次涉毒被查。
早在2014年12月25日,尹相杰因涉毒被群众举报,在北京被警方抓获,现场起获冰毒等毒品10余克。2015年2月,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作出判决,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尹相杰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李代沫
李代沫 (资料图)
2014年3月18日,歌手李代沫因吸毒被抓,后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起诉,一审获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庭上,李代沫交代了吸毒过程,并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十分后悔,也坦言对不起父母、家人、朋友和歌迷。
2014年12月18日李代沫如期获释。
柯震东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2014年8月14日,柯震东因在北京吸毒被刑拘。获释后,他在大陆与台湾分别举行了道歉会。返台后,检察部门认为柯震东没前科、犯后态度良好,判他缓起诉2年,自费戒瘾治疗,如他2年内无故未配合疗程3次,或未配合验尿再被验出吸毒,将撤销缓起诉,直接起诉。
吸毒后,柯震东的工作机会大量减少,尽管他一度销声匿迹,但这位有吸毒前科的艺人还是想尝试复出。2018年,柯震东因出席资生堂NARS商业活动遭网友反对。
宁财神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2014年6月24日18时许,警方在北京市朝阳区将涉嫌吸食毒品的陈某宁(男,39岁)查获,该男子正是《武林外传》等热播剧的编剧宁财神。
宁财神交代,他从2013年12月底开始吸食冰毒,被抓获前刚刚吸过毒。他一再承认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吸毒行为“表示深切的歉意和懊悔”。
之后,宁财神一改被捕时的懊恼表现,称不对自己吸毒表示后悔,甚至面对批评时表示,“嘴上说后悔有毛用啊?以后不在同一个地儿崴脚就是了”,引发争议。对于涉毒事件,宁财神也认为,这不会对自己职业生涯造成影响。
张默
张默(左)与张国立。骆云飞 摄
2014年7月,张默因涉毒被北京警方抓获。与其他明星不同,张默此次并非首次涉毒。早在2012年1月30日,张默就因在北京顺义家中因吸食大麻被行政拘留一次。获释后张默便销声匿迹,一直没有在公众面前露面。
房祖名
资料图
2014年8月,房祖名因容留他人吸毒,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王学兵
资料图
2015年3月,王学兵因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被拘留审查。在审查中,王学兵如实交代了违法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艺人涉毒,三年“禁露脸”
这些年,演艺人员涉毒案件频发,2016年上海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表示,广播影视、文艺团体不得邀请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的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予播出其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
2017年12月,山东出台《山东省禁毒条例》,明确对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不得邀请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参与文艺演出,不得播出其代言的商业广告。
信息来源 | 北京青年报、禁毒圈、等网络信息
编辑 | 珠海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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